編輯:2023-05-18 09:50:24
1、投資合伙人:公司投資51%、投資人49%;無加盟費,合資店鋪三個月后達到盈虧平衡,每月向品牌公司支付2000元/月運營品牌管理費;店鋪全程由運營公司管理2、店長合伙人:有店長工作能力的,希望創業,公司全程先行墊付投資款,店長占股49%,投資款按照18個月分攤,在店鋪利潤中扣除,簽署借款合作協議